安仁县论坛
近日,禹城市人民*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收的土地用于禹城市运达二期苇河36MW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仁东西街村、安仁南街村、孔河涯村、刘庄村、孙庄村。
位置范围:
地块1:禹城市安仁镇孙庄村水浇地以东南、小坡村以西。
地块2:禹城市安仁镇孙庄村水浇地以东南、小坡村以西。
地块3:禹城市安仁镇孙庄村水浇地以东南、小坡村以西。
地块4:禹城市安仁镇刘庄村以东、庞李村以北。
地块5:禹城市安仁镇刘庄村以东、庞李村以北。
地块6:禹城市安仁镇安仁南街村以东南、庞李村以北。
地块7:禹城市安仁镇安仁南街村以南、刘庄村以北。
地块8:禹城市安仁镇安仁南街村以东南、俭刘村以西北。
地块9:禹城市安仁镇安仁东西街村以西、高庄村以北。
地块10:禹城市安仁镇安仁东西街村以西、高庄村以北。
地块11:禹城市安仁镇孔河涯村以东、殷庄村以南。
禹城苇河(图片来自人文禹城)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年8月26日至年8月28日由禹城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禹城市人民*府制定并公告。
其他事项:
公告公示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府提起行*复议申请;对禹城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禹城市人民*府申请行*复议。行*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