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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明招字[]第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安仁乡蜈蚣鼻等5个村年土地整理项目已由三明市国土资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明国土资综[]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将乐县安仁乡人民*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将乐县安仁乡蜈蚣鼻等5个村年土地整理项目
2.2、项目编号:闽建信明招字[]第号
2.3、招标单位:将乐县安仁乡人民*府
2.4、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5、工程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工程投资约.8万元,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标段。
2.6、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2.7、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8、工程工期要求:12个月;
2.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通过年检合格的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关建设行*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在福建省行*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已在将乐县年度土地整理项目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侯选人的将不再推荐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1月4日至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报名处购买标书)联系人:严先生,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预算书等资料费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提交时间方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年11月29日下午17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须注明“安仁土地整理项目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身份全过程参加本工程的开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投标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