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论坛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节是寄托哀思、祭拜先人的传统节日,为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各级各部门都在呼吁大家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做到文明祭扫,但仍有人无视“禁火令”规定,违规在野外用火,并造成不良后果......
案例一
4月4日10时许,邓某清在郴州市许家洞镇温泉村防火执勤点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告后,仍将火种带进郴州市苏仙区许家洞镇温泉村十组自家责任山,并在野外违规用火。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邓某清被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二
4月4日15时许,违法嫌疑人罗某顺在资兴市汤溪镇汤边村罗家村小组山林内扫墓时,违规野外用火焚烧祭祀纸币、燃放烟花爆竹引燃周边杂草。目前罗某顺已被资兴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三
4月4日,永兴县悦来镇村民王某花在祭祀扫墓时违反“禁火令”,在山上点蜡烛、烧纸钱引燃周边杂草。经查,王某花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永兴县公安局已责令其公开检讨,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案例四
4月3日11时许,安仁县安平镇三南居委会居民谭某英携带香烛、鞭炮等回石基头村娘家扫墓,燃放鞭炮时不慎将周边茅草引燃,随后在附近村民的帮助下将火扑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依法对谭某英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4月3日-5日清明假期,全市公安机关出动警力近人次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发放宣传资料余份,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21起,有27人被行政拘留。希望大家文明祭扫
让清明更清明
公安机关将严查严办森林涉火案件
严厉打击野外用火等违法行为
确保山林安全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