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论坛
■5月25日,湖南郴州市举办促进通航产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郴州市通航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推动通航产业发展的工作举措和未来规划。
发布会介绍,郴州市通航制造在研机型多,产业基础好。通航运营稳定起步,发展来势好。通航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支撑条件好。郴州市现有飞机研发制造企业2家,自主研发并取得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的机型2个,是全省乃至全国少有的拥有两家研发制造通航飞机企业的地级市。目前,正在试飞、预计年内可取证机型2个,已经形成架/年的生产能力,三年后产能可达到架/年,通航制造业发展来势较好。
■推动通用航空产业举措
近年来,郴州市紧抓国家大力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湖南省全域低空开放试点等历史机遇,着力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制造引领、运营驱动、保障有力的通用航空业发展新格局,在原规划的基础上,完成《郴州市“十四五”通用航空业发展规划》和《郴州市通用航空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特别是“十四五”发展规划着眼当前,重点在通用机场、起降点等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方面,着重解除制约瓶颈,筑牢发展基石,精确定位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方向。出台《郴州市通用航业发展两年行动计划(-年)》和《郴州市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从用地、人才、资金等方面解决企业难题,为通航产业发展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
■发展规划
下一步,郴州市通航产业将聚焦“国家级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中南地区通航消费新高地”“湖南省通航产业聚集区”“湘南地区运营保障基地”四大定位。根据产业布局的差异定位,结合机场网络布局,郴州市通航产业将形成三大功能分区、两条发展主轴、一个产业园区、两个通航小镇的发展格局。
具体来说,三大功能区——以北湖机场及通航基地、桂阳仁义通用机场为支撑,聚集发展通用航空制造、运营、服务、保障等核心产业链的通用航空制造与运营核心区;以舂陵江水上机场、飞天山通用机场、资兴水上机场、宜章莽山通用机场、汝城白云仙航空飞行营地、临武青草坪航空飞行营地为支撑,聚集发展观光飞行、航空运动、通航文化旅游等产业的通用航空低空旅游核心区;以热水温泉起降点、沙洲村起降点、八面山通用机场等场点为支撑,聚集发展通航+康养、红色旅游、休闲度假产业的通用航空度假养生区。
两条发展主轴为以三大功能区为基础形成北湖区、苏仙区、桂阳县、嘉禾县、资兴市、桂东县、汝城县东西向联动发展的通用航空发展主轴,发挥宜章莽山、临武西瑶绿谷、永兴便江、安仁稻田公园等旅游景区带动作用,逐步形成与核心区关联的通用航空发展次轴。
一园即北湖临空产业园。以华塘镇为中心,大力发展空港物流、航空现代服务、临空高新技术制造、农产品加工、生活配套综合服务等功能,建设形成北湖空港产业核心区、正和通航制造产业区(燕山翔龙航空产业园)、小埠体育休闲产业区、文化旅游产业区等片区,以及西河沿线现代农业发展带,形成生产、技术、资本、贸易的聚集,辐射周边地区30公里范围的临空产业及相关联的多功能经济区域。
两镇指飞天山通航小镇和桂阳通航小镇。飞天山通航小镇依托飞天山通用机场,引入航空运动、通航旅游、飞行大会、飞行会展、度假社区等国际先进的通航文化理念,打造建设成为集通用机场、航空飞行营地、飞行会展中心、航空器销售、高端飞行度假社区于一体的特色通航小镇。桂阳通航小镇围绕仁义通用机场,定位为发展生态型、文旅型小镇,发展低空旅游、航空体育运动、飞行会所、航空主题公园、航空现代服务等。
■据「低空行研」了解,郴州市政府办近日出台《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为《促进措施》),从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制造骨干企业、运营企业、服务应用、人才培养、产业用地、金融支持等8个方面明确了支持措施。现将《促进措施》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一、加快推进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模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设通用机场及通用航空飞行网络基础设施。通用机场、航空飞行营地、水上机场及其连接道路作为交通基础设施统一规划,新建通用机场纳入市级重点项目管理。纳入全市规划布局的新建飞行营地,按照工程建安费用的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万元,从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解决。
二、着力培育通用航空制造骨干企业。在我市完成工商注册并形成实际投资的航空制造企业,取得国家通用航空器(不含起飞全重千克以下无人机)整机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并在本市批量生产销售的,采取事前备案、事后补助的方式,参照《郴州市助力全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若干支持政策》(郴政办发〔〕11号)相关标准进行奖补,所需资金从市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资金中解决。积极争取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鼓励研发成果转化,对在市内销售航空飞行器的,每架整机按采购发票总价(不含税)给予2%补贴,单架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年销售结算额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的通航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万元、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培育通用航空运营企业。对通用航空运营企业经批准自主建设主运营基地并开展飞行业务的,政府给予适当补贴。通用航空运营企业租用政府主导建设的运营基地,前3年机坪、机库使用租金减半;对开辟省内外短途运输航线且年飞行时间小时以上(含小时),按每条航线给予元/飞行小时补贴;对开展低空旅游等业务的,按元/飞行小时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国内航线奖补资金统筹解决。支持申报国家级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促进无人机航空物流业发展。
四、扩大公共服务和生产应用。推广通用航空在巡查处置、医疗救助、森林灭火、城市消防、应急救灾、国土测绘、交通指挥、农药喷洒、气象探测等领域应用,所需资金从对应部门相关经费中解决。
五、大力推进通用航空产业配套建设。鼓励通用航空企业开展飞机维修、加改装业务等通航售后服务,对新取得中国民航局CCAR-资质的通航企业,按其年维修维护收入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支持举办通用航空展会、专业论坛和特色通航旅游、通航体育赛事等活动。
六、加强通用航空人才培养工作。在我市设立国家教育部门和民航行业部门认可的通用航空高等学校,按规定落实国家成人教育有关政策,前三年每年给予万元运营补贴;设立中等职业学校的,前三年每年给予50万元运营补贴;依托本市现有院校设立通用航空有关专业,开展培训并达到一定人数,前三年每年给予30万元运营补贴,所需资金从市教育专项资金中解决。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团队携带通用航空科技成果来本市创办企业,参照《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5号)执行,所需资金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解决。
七、保障通用航空产业用地需要。对投资额0万元以上的重大航空产业项目,优先纳入市级重点项目,按照评估价格并结合产业政策,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集体研究,综合确定土地供应价格。
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产融对接,争取国家金融政策和上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设立通用航空发展股权投资基金1亿元以上,用于通用航空产业相关企业、项目股权投资,引导和支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设立通用航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批准的通用航空产业投资项目可申请1至3年贷款贴息,贴息最高限额为该项目贷款年基准利息的50%。
九、其他事项
(一)本措施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本市,依法经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通用航空企业或机构(短途运输航线运营企业除外)。
(二)本措施已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的,按相关规定兑现,没有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的,由受益财政兑现。
(三)重大通用航空产业项目和重大活动,实行“一事一议”。
(四)本措施由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协调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五)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信息来源:湖南红网时刻、郴州市政府网站。本平台致力于低空经济信息分享交流。编辑不易,转载请注明出处:低空行研,谢谢!